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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实习生 胡特旗 通讯员 陈鑫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四区一高地”建设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邀请人民监督员与本院员额检察官一起,对该院近3年来已办结近50件涉企案件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内外合力,双管齐下,不断强化对员额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促进涉企案件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评查开始前,分管案管部门的副检察长介绍了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近三年办理涉企案件的基本情况,并详细解读了检察机关在保护企业家方面的各项司法政策和要求。人民监督员签订保密承诺书后,并在对评查范围、评查方式、评查方法、评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简单培训后,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一同开始进行案件评查。
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采取先自评,再由评查小组集中评查的方式,聚焦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重点对涉企案件从实体认定、程序办理、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评查,分析查找办案过程中可能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康稳定发展的问题。针对问题,评查人员逐案填写《案件质量评查表》,签字确认后与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参评员额检察官交换意见,最终形成评查结论。
人民监督员通过履职,就提升案件质量和规范办案流程两方面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有效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对推动检察办案工作透明化、案件质量评查实质化发挥了积极作用。他们认为,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服务企业发展、营造本辖区企业经营法治环境作为工作重点值得肯定,也希望今后能以更多样的方式参与到检察机关各类执法办案活动中来。